d、经拧紧后的滚压直螺纹接头应随手刷上红漆以作标识,单边外露丝扣长度不应超过2P。
4.2钢筋连接作业开始前及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连接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4.2.3现场检验应进行拧紧力矩检验和单向拉伸强度试验。施工中要注重对切割下料、螺纹加工的外观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把好自检、交接检和专职检验的过程控制关。
4.2.4用力矩扳手按规定的接头拧紧力矩值抽检接头的实施工程质量。抽检数量为:梁、柱构件按接头数的15%,且每个构件的接头抽检数不可以少于一个接头;基础、墙、扳构件,每100个接头作为一个验收批,不足1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批抽检3个接头。抽检的接头应全部合格,如有一个接头不合格,则该验收批应逐个检查并拧紧。
钢筋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所有检验结果,均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和设计的基本要求。连接套筒应有出厂合格证,一般为低合金钢或优质炭素结构钢,其抗拉承载力标准值应大于、等于被连接钢筋的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20倍,套筒长为钢筋直径的二倍,套筒应有保护盖,保护盖上应注明套筒的规格。套筒在运输、储存过程中,要防止锈蚀和沾污,套筒的尺寸偏差及精度要求见表1。
e、经自检合格的丝头,应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随机抽样进行全方位检查,切去不合格的丝头,查明原因并解决后重新加工螺纹。
f、检查合格的丝头应加以保护,在其端头加带保护帽或用套筒拧紧,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
a、连接钢筋时,钢筋规格和套筒的规格必须一致,钢筋和套筒的丝扣应干净、完好无损。
b、采用预埋接头时,连接套筒的位置、规格和数量应契合设计要求。带连接套筒的钢筋应固定牢,连接套筒的外露端应有保护盖。
c、滚压直螺纹接头应使用管钳和力矩扳手进行实施工程,将两个钢筋丝头在套筒中间位置相互顶紧,接头拧紧力矩应符合表4的规定。力矩扳手的精度为±5%。
对端部不直的钢筋要预先调直,按规程要求,切口的端面应与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挠曲,因此刀片式切断机和氧气吹割都不足以满足加工精度要求,通长只有采用砂轮切割机,按配料长度逐根进行切割。
a、丝头的工艺流程是:将待加工钢筋夹持在设备的台钳上,开动机器,扳动给进装置,动力头向前移动,开始剥肋滚压螺纹,等滚压到调定位置后,设备自动停机并反转,将钢筋端部退出动力头,扳动进给装置将设备复位,钢筋丝头即加工完成。
4.2.5滚压直螺纹接头的单向拉伸强度试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测验证和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4.2.6对每一个验收批均应按《钢筋机械连接通用作业规程》JGJ107-96中A级接头的性能进行检测验证与验收,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抽取三个试件做单向拉伸试验。
所有从事等强剥肋滚压直螺纹丝头的加工、连接的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方面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获得相应的上岗证书才可以进行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串岗、代岗。
等强剥肋滚压直螺纹所用的主要机具有砂轮切割机、直螺纹成型机、力矩扳手等。
3.1工艺流程:下料、平头→剥肋滚压螺纹→丝头检验→利用套筒连接→接头检验→完成
b、加工丝头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液,当气温低于0℃时,应掺入15~20%亚硝酸钠。严禁用机油作切削液或不加切削液加工丝头。
c、丝头加工长度为标准型套筒长度的1/2,其公差为2P〔P为螺距〕。
d、操作工人应按下表的要求检查丝头的加工质量,每加工10个丝头用通、止环规检查一次。
1〕滚压直螺纹接头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中受力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要求,且不小于15nmm。
2〕受力钢筋滚压直螺纹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在任一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的35倍的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能顺利连接套筒并到达旋合长度止端螺纹赛规赛规允许从套筒两端部分旋合,旋入量不应超过3P
常用连接套筒有四种形式,分别是标准型套筒、正反丝扣型套筒、变径型套筒、可调型套筒。标准型套筒大多数都用在相同直径可转动钢筋的连接;正反丝扣型套筒用于两端钢筋不能转动但至少有一根钢筋可以轴向移动的钢筋连接,如拐铁钢筋的施工;变径型套筒用于不同直径钢筋的连接;可调型套筒用于两端不能转动的钢筋连接,也可用于拐铁处钢筋连接。当两端钢筋轴向位置不能移动时,只可以使用此种拉头形式,如在两个预制大型混凝土结构连接施工中的钢筋对接。
b、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置防护要求的框架的梁端和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接头的百分率不应超过50%。
3〕根据待连接钢筋的真实的情况,选择好套筒的型号、丝扣的方向,并及时作出调整因在下料、加工丝头、随机切断抽验检验而切短了的钢筋。